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报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3 09:10:43  浏览:9036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报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管司管一函字[2004]51号
 
关于报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为掌握各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顺利进行,请你局于2004年11月25日前,报送本辖区(含中管企业)许可证发证工作有关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否成立许可证发证领导小组及许可证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二、制定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情况;

  三、颁证人员、企业法人培训情况;

  四、工作进展情况(准备、受理、审查、核发阶段), 2005年1月13日前预期发证数量,目前已完成或即将完成情况。

   联 系 人:杨永太

   联系电话:010-64463067(兼传真)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湖南省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湖南省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



(2001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东江湖水环境保护,防止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东江湖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所辖的东江湖流域的水环境保护。

本条例所称东江湖是指东江水库和小东江水库;本条例所称东江湖流域是指东江湖和向东江湖汇水的区域。

第三条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郴州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的保护。省、郴州市及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防止水污染的措施。郴州市和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

第五条在东江湖流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有权对污染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对在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先进技术推广以及保护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及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目标

第七条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范围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范围:

(一)小东江水库大坝至东江水库大坝之间的水域。

(二)东江水库大坝至兜率岩岛之间,南部以兜率岩岛山脊线南端与对岸磨刀石的连线为界,北部以兜率岩岛山脊线北端与东江木材厂集材场1号码头之间的连线为界的水域。

(三)与上述(一)、(二)项水域水面相连的第一层山脊线向水坡地。

(四)兜率岩岛。

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一)东江湖除一级保护区之外的水域。

(二)与东江湖水面相连的第一层山脊线向水坡地除一级保护区划定的区域之外的陆域。准保护区的范围:东江湖流域内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

第八条在一级保护区边界线上应当设置标牌、界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

第九条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目标是: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一级标准。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二级标准。

准保护区的河流进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第三章保护措施

第十条在准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土法炼砷、选金、选钨和其他土法选矿,不得经营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无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电镀、制革、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和放射性物品的生产活动。

(二)禁止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三)直接或者间接向水域排放工业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四)禁止毒鱼、炸鱼。

(五)禁止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第十一条在二级保护区内除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采矿、选矿、冶炼和其他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削减排污量。

(二)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鱼药和剧毒、高残留农药。

(三)禁止建设固体废弃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设施、场所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和旅游服务设施相对集中的地方,应当建设处理生活污水的设施;对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运出和处置。

(五)船舶、车辆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溢流、防渗漏的措施。

(六)客运、旅游船舶必须设置垃圾、粪便、含油污水存放设施,码头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收集和转运垃圾、粪便、含油污水的设施。

第十二条在一级保护区内,除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除水电、供水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露营、野炊和水上体育活动。

(三)禁止设置加油站和水上商业、饮食等服务业网点。

第十三条在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严重污染东江湖水资源的建设工程和设施,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未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予以关闭、拆除。

(二)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应当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予以关闭、拆除。

第十四条在东江湖行驶的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船舶应当限期改用电力、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第十五条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网箱养鱼;在二级保护区内开展网箱养鱼,应当按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规模和地点进行。

第十六条在保护区内应当植树造林,优化林分结构,建设生态林业;禁止毁林开荒,防止水土流失。禁止采伐一级保护区内的林木;采伐其他区内的林木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

第十七条郴州市和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措施,鼓励保护区内的村民保护生态环境,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生态农业,防止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污染水体。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村民和二级保护区内严重缺乏生产资源的村民,应当统一安排,逐步外迁,妥善安置。

第十八条郴州市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保护东江湖水环境的要求制定旅游规划。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应当遵守有关保护水环境的法律法规,不得污染水体。

第十九条东江水力发电、供水等企业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发展计划、经贸、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工商、旅游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郴州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东江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东江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修编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郴州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流入东江湖的主要河流的市、县交界处,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郴州市人民政府和向社会公布。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出界水质达到规定标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应当责成其查清原因,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郴州市和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其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筹集和使用办法,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用于东江湖流域生态公益林保护的补助。郴州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东江湖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开发利用经营所得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补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破坏或者擅自移动一级保护区边界线上的标牌、界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赔偿损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开办禁止性建设项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造成污染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完善设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未设置垃圾、粪便、含油污水贮存设施的,责令改正;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一)、(二)、(三)项规定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拆除或者予以取缔。

第二十八条在保护区内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保护区内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在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蓬共和国联合公报

中国 加蓬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蓬共和国联合公报

  应加蓬共和国总统哈吉·奥马尔·邦戈·翁丁巴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二00四年二月一至三日对加蓬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与邦戈总统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双方对访问成果感到满意。

  一、双方对建交30年来两国友好关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健康、稳定发展表示满意。双方决定继续保持高层政治往来,深化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加强在国际和非洲事务中的磋商,通过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迈向更高水平。

  二、双方表示相互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所作的努力。加方支持中国实现统一大业,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对加方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三、双方对两国经贸合作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双方表示将认真落实已签订的合作协议,鼓励扩大贸易和投资,重点加强在农业、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和人才培训等领域的合作,继续支持双方企业开展互利合作。中方重申愿意继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加方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给予支持。

  四、双方一致认为,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加两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南南合作、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共识。双方主张,国际社会应加强磋商,维护世界的多样性,促进世界不同文明和不同发展模式相互交流和借鉴。双方强调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及其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

  五、双方对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挑战表示关注,主张应努力使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获益,国际社会应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困难,提高其自主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双方呼吁发达国家承担应有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开放市场,取消贸易壁垒,切实履行在增加资金和技术援助、减免债务等方面的承诺。

  六、双方认为,维护稳定、消除贫困是非洲国家面临的迫切任务。中方支持非洲联盟和非洲次区域组织为实现非洲大陆的和平与稳定、推进一体化进程发挥更大作用,支持非洲国家通过实施“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谋求非洲的振兴与发展。

  七、双方重申应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非洲冲突,并呼吁国际社会进一步关注非洲的和平稳定事业,采取必要措施,支持非洲国家和地区组织和平解决冲突的努力。中方表示将继续参与联合国在非洲的维和行动,并向非洲地区及次地区组织维和行动提供支持。

  八、双方高度评价中非友好合作关系,认为中非合作论坛机制是中非双方加强集体磋商、共谋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平台。中加两国愿意在论坛机制框架内加强合作,推动和充实中非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新型伙伴关系。

  九、邦戈总统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胡锦涛主席赞赏加蓬政府努力保持国家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对邦戈总统为促进非洲和平与稳定所作的努力予以高度评价。

  十、胡锦涛主席对邦戈总统以及加蓬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并邀请邦戈总统在双方方便的时候访问中国。

  二00四年二月三日于利伯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