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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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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

(2002年11月21日)

教职成〔2002〕13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成人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累计扫除 青壮年文盲8681万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如期完成;技 术培训广泛开展,1986年至2001年累计培训农村劳动者12.9亿 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了农村经济 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农村成人教育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 些地方在完成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后,对进一步加强农村成 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管理薄弱,投入减少,工作 进展不力。从总体上讲,农村成人教育办学条件比较薄弱,培训规 模和质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了进一 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 革与发展的决定》,推进农村成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农 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成人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 育体系、建设学习化社会的重要内容,承担着提高农村成人思想政 治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大力发 展农村成人教育是贯彻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必然要求,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措施,是适应我国实施现代 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必然选择。
  二、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大力发展农村 成人教育,加快农村成人教育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步伐,深化管理 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农村成人教育的质量和 效益。
  “十五”期间,力争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到1.5亿人次,使全 国农村劳动力的年培训率提高到35%以上,其中乡镇企业职工年 培训率提高到40%以上,每年为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800万农村 劳动力提供转移前培训,对农村新增劳动力普遍进行就业前培训。
  三、农村成人教育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 整,进一步巩固提高扫盲成果,继续开展初、中等文化教育;以实用 技术培训为重点,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 力;积极开展乡镇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 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开展“绿色 证书”教育、农村基层干部、后备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 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时事政治、民主法制、人口环境、科学普及以及 社会文化生活等多方面的教育活动,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抵制不 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采用联合办学、 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在有条件的县和乡镇成人学校举办职业教 育和自学考试教育。开展农村社区教育实验,努力构建终身教育 体系和建设学习化社会。
  四、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建立以县级职 业学校和成入学校为龙头,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以村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农民文 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把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成人力资 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开发服务和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县级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在开展教 育培训的同时,承担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师资培训、业务指导、 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工作。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农村成人 教育网络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要加强对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企业培训的指导和辐射,帮助其开展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和服务。 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应积极推广“学校、公司(基地)+农户”等 办学模式,把教育培训与开展多种经营结合起来,增强自我发展的 能力。充分利用乡镇区划调整和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机遇,加强 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调整充实成人教育资源。“十五”期 间,各地乡镇要普遍建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村级成人文化技术学 校的办学面要达到85%以上。经济落后和偏远地区,可以依托普 通中小学建立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但要有稳定的场所和设施 用于农村成人教育。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 校,继续办好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国家级和省级 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比例应达到当地乡镇成人文化技 术学校总数的10%以上。
  五、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 益。要按照成人学习的特点,把课堂教学、现场培训、远程教学等 多种教学形式结合起来。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以多 种合作方式,引进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品种,通过学校的实验实习 基地和校外示范基地,进行实验、示范、培训和推广。要积极创造 条件,充分利用卫星电视、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 弥补农村成人学校办学条件的不足,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六、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 构合理、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是搞好农村成人教育工 作的重要保证。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按照中央编 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 办发[2001]74号)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 术学校规程》(教成[1995]11号)要求确定。单独建制的学校,其 建制规格和教职工编制由审批机关根据有关编制政策规定和学校 的实际情况确定。与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合设的乡镇成人文化 技术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成人教育工作。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 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在职务评聘、专业技术考核、福利、评选先进 等方面与普通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要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 校的师资和校长的培养、培训工作。
  七、加强对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健全成人教 育管理机构,理顺农村成人教育管理体制,保证必要的管理力量。 要把农村成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 任务和保障措施。实行三教统筹,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 教育协调发展。要落实现行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费渠道,努力增 加对农村成人教育的经费投入。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 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 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 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培训 经费;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职业学校 和成人学校的建设经费”的规定,安排用于农村成人教育的经费。 要健全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成绩 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请将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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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太原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

第39号



《太原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已经2003年7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李荣怀

二00三年七月一日


太原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下列单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三)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四)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设立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调整财政预算,并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的物资、设施、设备、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实行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挥下,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管理单位、居民和村民委员会,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工作;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要求和指挥,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和本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预防突发事件的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及早发出警告,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网络,建立市、县、乡镇(街办)、村委会(社区)信息报告体系。
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发生或者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形时,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三条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对控制措施的实施、疫情报告、隔离消毒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危害程度并作出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对疫情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提出控制措施建议。
病人、家属及医疗机构应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急救机构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快速检测、监测、调查取证、交通、通讯、医疗救治药物、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建设,增强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指定健康教育机构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危害程度,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八条 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督察和指导,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也可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点实行封锁。
第二十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铁路、交通、民航部门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加强检疫,严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扩散。
第二十一条 发生突发事件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支援。
第二十二条 实行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医疗机构在突发事件所致病人前来就诊时,必须接诊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规定将病历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能收治或指定的医疗机构。同时应采集相关流行病学资料,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完整提供临床和流行病学相关资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将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反馈到相关医院。
第二十三条 收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对传染病门诊及专门病区的要求,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合理安排人流、物流走向。接触病人或进入病区时,所有人员均应按规定的防护等级着装和消毒,严防医源性感染。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负责对传染病病人的隔离治疗工作,传染病病人必须予以配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区。传染病病人应当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取证、采样和检验等工作,应当依法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提问。
第二十五条 对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情况,提出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建议。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地社区管理,由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医学观察。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予以配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场所。
第二十六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向居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并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实施消毒隔离措施;及时收集疫情信息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做好就地治疗的病人与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的预防控制措施,严防在流动人口中发生暴发流行。在流动人口中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防止随人口流动造成疫情扩散,对确实需要转诊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传染病流行状况,逐级上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对流动人口的返乡、外出及进入作出限制流动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人员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对其主要领导人及其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督察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条例》、《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二)拒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检验的;
(三)担负应急任务的工作人员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或者临阵脱逃的;
(四)拒绝接受突发事件检查、隔离、治疗的;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调度的。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依照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擅自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的,给予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贪污、私分、挪用、截留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或捐赠款物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中医药发〔2006〕40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了提高广大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满足广大农民对中医药的需求,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和《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中,结合实际使用。

  附件:1.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2.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基础部分

一、中医理论基本知识
(一)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思维方法
【知识目标】
掌握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思维方法
【能力目标】
能够理解中医学思维方法的基本内涵
(二)阴阳五行学说
【知识目标】
了解阴阳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及其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能力目标】
1.能够对事物和现象进行阴阳分属
2.能够按照五行特性对事物属性进行归类
3.初步具有运用阴阳五行学说解释人体生理病理的能力
(三)藏象
【知识目标】
1.掌握五脏、六腑的主要功能及相互关系
2.了解脏腑与形体官窍之间的关系
【能力目标】
1.能够运用藏象理论解释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
2.能够理解中西医同名脏器的不同内涵
(四)气血津液
【知识目标】
了解气、血、津液的概念、生成、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运用气血津液理论解释人体的生理功能
2.能够初步解释气血津液与脏腑的关系
(五)经络
【知识目标】
1.了解十二经脉的走向、交接分布规律及十二经脉的脏腑络属关系
2.了解督、任、冲、带四脉的走向及基本功能
【能力目标】
能够在人体四肢部位标示出十二经脉的分布
(六)病因
【知识目标】
1.掌握中医病因的概念
2.掌握六淫、疠气、七情、饮食、劳逸的致病特点
3.掌握痰饮、瘀血的形成及致病特点
【能力目标】
能够区别不同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
(七)病机
【知识目标】
1.掌握邪正盛衰、阴阳失调、气血津液失常的基本病机变化
2.了解正邪相争与发病的关系
3.了解内生五邪的形成及病理变化特点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运用病机理论分析人体的病理变化
2.能够初步运用正邪相争理论阐释人体发病原理
(八)防治原则
【知识目标】
了解治病求本、扶正祛邪、调整阴阳、三因制宜四项基本治则
【能力目标】
能够初步运用治则理论确定常见病证的基本治则
二、中医诊断基本知识
(一)诊法
【知识目标】
1.掌握望神、望色的主要内容及其临床意义
2.掌握舌诊的方法;正常舌象;常见病理舌象(白苔、黄苔、灰黑苔、腻苔、淡舌、红舌、绛舌、紫舌、舌体强硬)及其临床意义
3.掌握闻诊的主要内容;常见病变声音及其临床意义
4.掌握问诊的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及其临床意义
5.掌握寸口脉诊的方法;正常脉象;常见病理脉象(浮、沉、迟、数、虚、实、弦、滑、涩、细、弱、结、代)及其临床意义
6.了解望形体、姿态的主要内容及其临床意义
7.了解常见病体气味的特点及其临床意义
8.了解望小儿指纹的主要内容及其临床意义
【能力目标】
1.能够辨别正常舌象与常见病理舌象
2.能够初步辨别得神、失神、假神
3.能够初步辨别常见异常形体姿态、色泽变化及五色所主病证
4.能够运用问诊采集病史
5.能够运用寸口诊脉法辨别正常脉象及常见病理脉象
(二)辨证
【知识目标】
1.掌握八纲辨证、脏腑辨证的主要内容
2.了解病因辨证、气血津液辨证、卫气营血辨证的主要内容
【能力目标】
1.能够运用八纲辨证分析常见证候
2.能够初步运用脏腑辨证辨识常见证候
三、中药基本知识
(一)中药的性能
【知识目标】
1.掌握四气五味、归经的内容及其临床应用
2.了解升降浮沉的概念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药物的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理论说明药物治病的基本原理
(二)中药的使用
【知识目标】
1.掌握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禁忌的内容
2.了解中药古今计量单位换算
3.了解中药的配伍原则及确定用药剂量的依据
4.了解中药的毒副作用及不良反应
【能力目标】
1.能够说出药物的配伍禁忌及妊娠用药禁忌
2.能够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确定用药剂量
(三)常用中药
【知识目标】
1.掌握80味代表性中药的性味归经、功效主治、用量用法及使用注意
2.了解50味常用中药的性味归经、功效主治、用量用法及使用注意
【能力目标】
1.能够背诵80味代表性中药的功效主治并能正确使用
2.初步学会50味常用中药的临床应用
3.能够根据药物的不同特点,学会辨证用药
附:130味中药(80味代表性中药、50味常用中药)的分类及名称
1. 解表药
发散风寒药:麻黄 桂枝 紫苏(苏子) 荆芥 防风 生姜 香薷 羌活 苍耳子 白芷
发散风热药:薄荷 菊花 柴胡 葛根 牛蒡子 蝉蜕
2.清热药
清热泻火药:石膏 知母 栀子
清热燥湿药:黄芩 黄连 黄柏
清热解毒药:金银花 连翘 大青叶 白头翁 蒲公英 板蓝根 鱼腥草 紫花地丁
清热凉血药:生地黄 玄参 牡丹皮 赤芍
清虚热药:青蒿 地骨皮
3.泻下药
攻下药:大黄 番泻叶
润下药:火麻仁
4.祛风湿药
独活 秦艽 桑寄生 防己
5.化湿药
藿香 厚朴 苍术 砂仁
6.利水渗湿药
茯苓 车前子(车前草) 茵陈 薏苡仁 泽泻 滑石 金钱草
7.温里药
附子 干姜(炮姜) 肉桂
8.理气药
陈皮(橘核) 木香 香附 槟榔 枳实
9.消食药
山楂 鸡内金 神曲 麦芽 谷芽 莱菔子
10.止血药
白茅根 三七 白及 艾叶 蒲黄 大蓟(小蓟) 地榆
11.活血化瘀药
川芎 延胡索 丹参 红花 桃仁 益母草 牛膝 
12.化痰止咳平喘药
温化寒痰药:半夏 天南星(胆南星) 旋覆花
清化热痰药:贝母 瓜蒌 竹茹
止咳平喘药:杏仁 枇杷叶 紫菀 桑白皮 葶苈子 桔梗
13.安神药
酸枣仁 龙骨 远志
14.平肝息风药
石决明 钩藤 天麻 牡蛎 代赭石 地龙
15.补虚药
补气药:人参 党参 黄芪 白术 山药 甘草 大枣
补阳药:杜仲 续断 菟丝子 益智仁
补血药:当归 熟地黄 白芍 阿胶
补阴药:沙参 麦冬 枸杞子 鳖甲 天冬 玉竹 石斛 
16.收涩药
五味子 乌梅 山茱萸 肉豆蔻 浮小麦
注: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并适当增加本地地产药材。四、方剂基本知识
(一)方剂与治法
【知识目标】
1.了解方剂与治法的关系
2.了解“八法”的作用及适应证
3.了解方剂的组成原则
【能力目标】
能够理解“八法”的作用和方剂的组成原则
(二)剂型
【知识目标】
了解方剂的常用剂型及其主要特点
【能力目标】
能够区别常用剂型(汤剂、散剂、丸剂、膏剂、酒剂、片剂、冲剂、胶囊剂、口服液、注射剂) 的主要特点
(三)常用方剂
【知识目标】
1.掌握50首代表性方剂的组成、功效、主治;了解其方解
2.了解各类方剂的含义、作用、适应症及使用注意
【能力目标】
1.能够背诵50首代表性方剂的组成(方歌)、功效、主治
2.能够根据常见病症变化,初步学会加减用药
附:50首代表性方剂的分类及名称
1.解表剂
辛温解表剂:麻黄汤
辛凉解表剂:桑菊饮、银翘散、麻杏石甘汤
2.泻下剂
大承气汤
3.和解剂
和解少阳剂:小柴胡汤
调和肝脾剂:逍遥散
4.清热剂
清气分热剂:白虎汤
清营凉血剂:清营汤
清热解毒剂:黄连解毒汤、普济消毒饮、五味消毒饮
清脏腑热剂:龙胆泻肝汤、清胃散、白头翁汤、葛根芩连汤
清热祛暑剂:清暑益气汤、六一散
清虚热剂:青蒿鳖甲汤
5.温里剂
理中汤
6.补益剂
补气剂:四君子汤、参苓白术散
补血剂:四物汤、当归补血汤
补阴剂:六味地黄丸
补阳剂:肾气丸
7.固涩剂
固表止汗剂:玉屏风散
涩肠固脱剂:真人养脏汤
涩精止遗剂:金锁固精丸
8.安神剂
重镇安神剂:朱砂安神丸
养心安神剂:天王补心丹
9.理气剂
行气剂:越鞠丸
降气剂:苏子降气汤
10.理血剂
活血祛瘀剂:补阳还五汤、血府逐瘀汤
止血剂:十灰散
11.消导剂
保和丸、木香槟榔丸
12.治风剂
疏散外风剂:川芎茶调散
平熄内风剂:镇肝熄风汤
13.治燥剂
沙参麦冬汤
14.祛湿剂
平胃散、茵陈蒿汤、八正散、羌活胜湿汤
15.祛痰剂
燥湿化痰剂:二陈汤
温化寒痰剂:三子养亲汤
清热化痰剂:清气化痰丸
润燥化痰剂:贝母瓜蒌散
治风化痰剂:半夏白术天麻汤
注: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五)常用中成药
【知识目标】
掌握基本用药目录中50种常用中成药的功效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禁忌症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辨证论治的方法正确使用中成药
附:50种常用中成药的分类
1.解表类:6种
2.泻下类:2种
3.清热类:8种
4.补益类:4种
5.安神类:1种
6.熄风开窍类:3种
7.固涩类:2种
8.理气类:2种
9.理血类:6种
10.除湿及祛暑类:3种
11.祛风湿类:2种
12.祛痰类:3种
13.消导化积类:3种
14.安蛔驱虫类:1种
15.外用类:4种
注:以上所列每类药物种数,只是原则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技能部分
(一)针灸疗法
【技能目标】
1.掌握毫针刺法(进针、提插、捻转、留针、出针)及操作规范
2.掌握针刺法的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及异常情况(晕针、滞针、弯针、断针、出血、血肿)的预防和处理
3.掌握灸法的适应症、禁忌症、作用及操作规范
4.了解腧穴的定位方法、针灸取穴原则和配穴方法
5.掌握60个常用腧穴的定位、其中30个主要穴位(标有下划线者)的主治
附:60个常用腧穴的穴位名称
1.手太阴肺经穴:尺泽、列缺、少商
2.手阳明大肠经穴:合谷、曲池、肩髃、迎香
3.足阳明胃经穴:丰隆、地仓、足三里
4.足太阴脾经穴:三阴交、阴陵泉、血海、公孙
5.手少阴心经穴:通里、神门
6.手太阳小肠经穴:后溪、肩贞、听宫
7.足太阳膀胱经穴:胃俞、肾俞、膈俞、委中、承山、昆仑、至阴
8.足少阴肾经穴:涌泉、太溪、照海
9.手厥阴心包经穴:内关、劳宫
10.手少阳三焦经穴:中渚、外关、支沟、肩髎、翳风
11.足少阳胆经穴:阳白、风池、环跳、阳陵泉
12.足厥阴肝经穴:太冲、曲泉
13.督脉穴:命门、大椎、百会、人中
14.任脉穴:关元、神阙、中脘、廉泉
15.经外奇穴:四神聪、太阳、夹脊、安眠、印堂、四缝、十宣、膝眼、胆囊、阑尾
注:各地可以结合当地运用针灸治疗常见病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二)推拿、拔罐、耳穴压埋、刮痧疗法
【技能目标】
1.掌握8种常用推拿手法
2.掌握推拿的适应症、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3.掌握拔罐、耳穴压埋、刮痧的作用及操作规范
4.了解不同部位推拿时的体位
附: 8种常用推拿手法
揉法、推法、摩法、按法、拿法、掐法、拍法、摇法
(三)其他疗法
【技能目标】
了解薰洗、敷贴的作用及操作规范
(四)中药的采集与加工
【技能目标】
1.掌握常用中药饮片的识别
2.掌握中药的常用贮存保管方法
3.掌握中药的煎服法
4.了解常用中草药的识别与采集
5.了解常用中药材的简易加工与炮制

临床部分
【知识目标】
1.掌握门诊登记和中医处方书写方法和规范
2.掌握30个常见病证的诊断、辨证论治及转归预后;了解其预防与调摄以及包括针灸推拿在内的相关综合治疗方法
3.了解孕妇、儿童应用中药的注意事项
4.了解常见筋伤的中医治疗
【能力目标】
1.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门诊登记和书写处方
2.具有对30个常见病证进行正确诊断和辨证论治的能力
3.初步学会对常见筋伤病证进行诊断和治疗
附1. 30个常见病证
感冒、咳嗽、喘证、哮病、眩晕、胃痛、痢疾、呕吐、泄泻、头痛、痹证、腰痛、淋证、水肿、中风后遗症、面瘫、漏肩风、牙痛、中暑、疖、丹毒、月经不调、痛经、带下病、小儿泄泻、积滞、遗尿、麻疹、痄腮、水痘
附2. 常见筋伤病证
单纯性指关节扭挫伤、腕关节软组织扭伤及劳损、单纯性腰部扭伤、膝关节扭挫伤、踝部扭伤
注: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的常见病、多发病,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预防保健部分
【知识目标】
1.了解常见时行疾病的基本特征、预防措施及常用预防方药的应用
2.了解中医顺应自然、调摄精神、饮食有节、锻炼形体及避邪防病、药物预防等预防保健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辨识常见时行疾病的基本特征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能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应用常用预防方药对常见时行疾病进行预防
3.能够初步运用中医预防保健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本大纲所列目标是对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要求达到的基本目标,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适合地方特色的培训内容。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0学时。




附件2

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基础部分
一、中医理论基本知识
(一)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思维方法
【知识目标】
掌握中医学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思维方法
【能力目标】
能够理解中医学思维方法的基本内涵
(二) 阴阳五行学说
【知识目标】
了解阴阳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能力目标】
1.能够对事物和现象进行阴阳分属
2.能够按照五行特性对事物属性进行归类
(三) 藏象
【知识目标】
了解五脏、六腑的主要生理功能
【能力目标】
1.能够运用藏象理论解释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
2.能够理解中西医同名脏器的不同内涵
(四)病因病机
【知识目标】
1.掌握六淫的致病特点
2.了解疠气、七情、痰饮、瘀血的致病特点
3.了解内生五邪的形成及病理变化特点
4.了解正邪相争与发病的关系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区别不同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
2.能够初步运用正邪相争理论阐释人体发病原理
二、中医诊断基本知识
(一)诊法
【知识目标】
1.掌握舌诊的方法;正常舌象;常见病理舌象(白苔、黄苔、灰黑苔、淡舌、红舌、绛舌、紫舌)及其临床意义
2.掌握问诊的主要内容及其临床应用
3.了解闻诊的方法及其临床应用
4.了解寸口脉诊的方法及其临床应用
【能力目标】
1.能够辨别正常舌象与常见病理舌象
2.能够初步运用问诊的方法采集病史
3.能够初步学会寸口诊脉的方法
4.能够初步辨别正常脉象及常见病理脉象
(二)辨证
【知识目标】
1.掌握八纲辨证的主要内容
2.了解脏腑辨证的主要内容
【能力目标】
1.能够运用八纲辨证分析常见证候
2.能够初步运用脏腑辨证辨识常见证候
三、中药基本知识
【知识目标】
1.了解50味代表性中药的功效主治、用量用法、注意事项
2.了解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禁忌的内容
【能力目标】
1.能够初步区别50味代表性中药的功效主治、用量用法
2.初步学会50味常用中药的临床应用
附:50味代表性中药的分类及名称
1.解表药: 麻黄 紫苏(苏子) 薄荷 柴胡
2.清热药: 石膏 栀子 黄芩 黄连 金银花 大青叶 连翘 牡丹皮
3.泻下药: 大黄
4.祛风湿药: 独活 秦艽
5.化湿药: 藿香 厚朴
6.利水渗湿药: 茯苓 车前子(车前草) 茵陈
7.温里药: 附子 干姜(炮姜)
8.理气药: 陈皮(橘核) 木香 枳实(枳壳)
9.消食药: 山楂
10.止血药: 白茅根 三七 白及 
11.活血化瘀药: 川芎 丹参 
12.化痰止咳平喘药: 半夏 贝母 杏仁  
13.安神药: 酸枣仁
14.平肝息风药: 石决明 钩藤 天麻
15.补虚药: 人参 党参 黄芪 甘草 杜仲  当归 熟地黄 白芍 阿胶 沙参 枸杞子   
16.收涩药: 五味子  
注: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四、方剂基本知识
【知识目标】
1.掌握50种常用中成药的功效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禁忌症
2.了解20首代表性方剂的组成、功效和主治
【能力目标】
1.能够正确使用50种常用中成药
2.能够初步学会20首代表性方剂的临床应用
附1. 50种常用中成药的分类
1.解表类:6种
2.泻下类:2种
3.清热类:8种
4.补益类:4种
5.安神类:1种
6.熄风开窍类:3种
7.固涩类:2种
8.理气类:2种
9.理血类:6种
10.除湿及祛暑类:3种
11.祛风湿类:2种
12.祛痰类:3种
13.消导化积类:3种
14.安蛔驱虫类:1种
15.外用类:4种
注:以上所列每类药物种数,只是原则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附2. 20首代表性方剂的名称
银翘散、麻杏石甘汤、大承气汤、小柴胡汤、逍遥散、五味消毒饮、葛根芩连汤、理中汤、四君子汤、四物汤、六味地黄丸、玉屏风散、越鞠丸、血府逐瘀汤、平胃散、补阳还五汤、茵陈蒿汤、八正散、二陈汤、半夏白术天麻汤
注: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技能部分
(一)针灸、推拿疗法
【技能目标】
1.了解针灸的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及其对异常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了解毫针刺法及注意事项
3.了解四肢常用穴位的定位及临床应用
4.掌握5种(揉法、推法、按法、拿法、拍法)常用的推拿手法
5.了解推拿的适应症、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二)拔罐、刮痧疗法
【技能目标】
1.掌握拔罐、刮痧的操作、适应症、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2.能正确地在临床上运用拔罐、刮痧疗法
(三)中药的贮存保管与煎服方法
【技能目标】
1.掌握中药的煎药方法和服药方法
2.了解中药的常用贮存保管方法

临床部分
【知识目标】
1.掌握中医处方书写方法及规范
2.能够对15个常见病证的中医诊断、治疗
3.了解常见筋伤的中医治疗
4.了解孕妇、儿童应用中药的注意事项
【能力目标】
1.能够按照要求正确书写中医处方
2.能够对15个常见病证进行正确诊断和治疗
3.初步学会常见筋伤病证的中医治疗
附1. 15个常见病证
感冒、咳嗽、眩晕、胃痛、胁痛、头痛、痹证、中风后遗症、泄泻、中暑、疮疡、月经不调、痛经、积滞、痄腮
附2. 常见筋伤病证
肩关节周围炎、单纯性指关节扭挫伤、腕关节软组织扭伤及劳损、单纯性腰部扭伤、膝关节扭挫伤、踝部扭伤
注: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的常见病、多发病,在此基础上作20%的调整。
预防保健部分
【知识目标】
了解中医顺应自然、调摄精神、饮食有节、锻炼形体及避邪防病、药物预防等预
防保健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
【能力目标】
能够初步运用中医预防保健基本知识和常用方法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本大纲所列目标是对乡村医生(西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要求达到的基本目标,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适合地方特色的培训内容。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